首页论文检测教程湖南大学本科论文查重的实行管理办法以及注意事项

湖南大学本科论文查重的实行管理办法以及注意事项

时间:2015-01-16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湖南大学实行学术不端的办法来检查学生的学风问题,为建设良好的学习风气。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均采用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使用系统为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依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除以图纸为主的毕业设计和外语类毕业论文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都需要进行论文抄袭检测。

第三条  在答辩之前学院负责组织对本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教务处在答辩后一周内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检测,并将结果反馈学院。

第四条  各学院使用教务处分配的账号在大学生论文抄袭系统上进行检测,每一篇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之前必须检测一次,对照检测结果按本办法第七条进行处理。

(一)检测论文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20074900张三.doc”。

(二)教务处从各专业按一定比例抽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各学院根据抽测名单汇总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抽测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多专业的建立子文件夹并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抽检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并将电子档文件提交教务处

第五条  教务处对所有申请优秀创新论文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相应减少学生所在院的推荐名额。

第六条  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参见下表。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A

R≤15%

B

15%<R≤35%

C

35%<R≤50%

D

50%<R≤75%

E

R>75%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根据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处理办法。

A类: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B类:若复制文字主要为综述部分文字时视为通过检测,但需修改且注明出处才可参加答辩。

C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允许答辩。

D类: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论文必须进行大改,缓一个月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允许答辩。

E类: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的,学生毕业论文必须重做,缓两个月且论文经重新检测达到要求之后才能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需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第八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依本校学则及有关规定办理。

在线咨询
在线留言
系统列表
返回顶部